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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通知

云国土资办〔2017〕15号 

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通知

各州、市国土资源局:

为切实保障我省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需求,根据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云政办发﹝2017﹞68号)要求,结合省厅《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》和《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报告制度》,现将加快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梳理,查清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情况

截止目前,全省82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已有9条完成用地报批,15条正在审批,73条完成用地预审,48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。各州(市)要认真组织对 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情况进行梳理,核实项目用地预审、项目立项完成情况,核查项目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明确项目用地报批时间,认真填写《云南省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),于每月25日前报厅征转用地管理处。

二、主动服务,认真履行用地保障告知制度

各州(市)要按照“积极主动服务、严格规范管理”的总体要求,积极主动服务,严格履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,加强同项目主管部门及项目业主的对接,及时掌握项目用地情况、存在的用地困难和问题,认真做好“一书一会一函”工作,跟踪了解重点建设项目实际用地需求,及时掌握重点项目用地报批情况,按时将项目用地报批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、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,确保用地报批工作的快速推进。

三、高度重视,加快高速公路项目用地报批进度

各州(市)应高度重视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,认真拟定报批计划,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,及时开通项目建设用地快速审批“绿色通道”,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用地顺利报批。切实做好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准备工作,在项目业主完成项目核准、占用林地审批、项目用地预审批复、现场踏勘报告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缴纳、永久基本农田“补划方案”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工作承诺书、矿产资源压覆查询备案审批、土地勘测定界、耕地占补平衡等前期工作后,应及时完成用地报件组卷工作,并上报省厅。对国家级重点高速公路的单体性控制工程,在通过用地预审和立项审批后,可通过申请先行用地进行保障,确保项目依法依规、及时用地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一)项目用地初设已批复的,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用地组卷上报工作。

(二)项目初设尚未批复的,待项目初设批准后60天内完成项目用地的组卷上报工作。

(三)项目用地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,属国家高速公路项目的,应尽快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“补划方案”编制工作,将“补划方案”与建设项目用地报件一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;属省高速公路项目的,待国土资源部明确相关要求后,及时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“补划方案”编制和报批工作。

联 系 人:王婧

联系电话:0871-65747336  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云南省“十三五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情况汇总表

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

2017年8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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